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践教学过程中或实践教学区域中出现的重大或突发安全事件。
二、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师生安全,促进实验室及实训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实验室及实训区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确保中心教学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三、工作原则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统一指挥,系统联动;分级负责,分工明确;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重在防御,规范处理。
四、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皎娇、何高法
成 员:蒋德平、邱 杨、周明举、曾绍坤、李 明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各实训场所日常安全工作,收集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种安全突发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负责指挥、处理各类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定事件的性质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事件发生时,在场的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 死亡
第一,第一责任人应第一时间拨打校医院急救电话65022120;
第二,保护好现场,抢救生命,决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破坏现场;
第三,同时向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助;
第四,第一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工作。
2. 特大火灾
第一,第一责任人应立即切断电源;
第二,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时要沉着、准确,讲清起火单位、地点、所在位置、起火部位、主要的可燃物,危险物品、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进入,积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第三,同时向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第四,并立即疏散在场人员,把损失降到最小;
第五,第一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工作。
(二)重大事件(Ⅱ级)
1. 重伤
第一,第一责任人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并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设备运转;
第二,要保护好现场,决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或破坏现场;
第四,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拨打校医院急救电话65022120,告知单位、地点、所在位置、伤害人情况、呼叫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并派人在路口接应救护车,积极配合专业医护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第五,第一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领导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工作。
2. 火灾
第一,第一责任人应第一时间拨打学校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5023110,准确汇报相关情况;
第二,同时向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第三,第一责任人应就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消防灭火器材或工具进行灭火,并立即切断火源、电源,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对某些物品在燃烧中产生有毒气体,扑救时应采用防毒措施,如用湿毛巾,口罩捂住口鼻;
第四,同时开启大门、通道,以便于人员疏散。疏散时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再度伤亡事故;
(三)较大事件(Ⅲ级)
1. 受伤
第一,对伤者进行紧急救助,拨打校医院急救电话65022120;
第二,同时向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助;
第三,第一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领导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工作。
第一,第一责任人应就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消防灭火器材或工具进行灭火,并立即切断火源、电源,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第一,第一责任人应就地采取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
第三,第一责任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记录及相关处理工作。
六、应急处置工作应急联系方式
(一)校内相关部门应急电话
学校指挥中心值班电话:65023110
校医院值班电话:65022120
(二)中心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1
陈皎娇
总支书记
15998950860
2
何高法
中心主任
13983174481
3
蒋德平
组织员/纪检员
15340575399
4
邱 杨
综合办公室主任
18983211224
5
周明举
工程实训部部长
15320321495
6
曾绍坤
创新实训部部长
18875014836
7
李 明
工程实训部副部长
13637928104
七、其他事宜
(一)本预案是否启动实施由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所有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二)本预案由中心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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