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保密工作,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保障国家秘密、单位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及敏感信息的安全,结合中心教学、科研、生产并重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教职工、聘用人员、参训学生、外来实习人员、协作单位人员以及进入中心区域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三条 保密原则
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便利工作”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
第二章 保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领导机制
中心保密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和中心主任任组长,对中心保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党总支书记、中心主任
副组长:组织员/纪检员
成 员:各实训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兼职保密员)
第六条 具体岗位职责
(一)组 长
党总支书记:贯彻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把牢保密工作政治方向;将保密工作纳入党总支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抓好保密队伍思政与作风建设,监督干部落实保密责任制;统筹协调解决保密重大难题,支持行政开展保密管理;兼任保密应急组长,牵头泄密事件调查处置,依规提出党纪处理意见。
中心主任:牵头保密日常管理全面实施;健全保密组织架构,配齐兼职保密人员,落实经费物资保障;牵头制定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并督促全员严格执行;负责涉密事项、项目、载体的审核界定;审批涉密人员审查、培训及离岗清退工作;常态化组织保密自查自纠,排查场所、设备、网络安全隐患;兼任应急组长,泄密突发时第一时间现场处置、上报溯源、整改闭环。
(二)副组长
履行保密监督专责,监督领导小组及全员保密履职情况;列席保密重要会议,全程监督制度执行、人员管理、载体流转全流程;受理保密违规举报,牵头开展违规问题初步核查;参与泄密事件调查核实,拟定责任人初步处理建议,全程督促整改落地;协助书记常态化开展保密警示教育,用好典型案例强化纪律震慑。
(三)成 员
各实训部部长 /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涉密设备、项目、技术资料与载体日常管控;常态化开展师生保密宣教,强化涉密实训现场全过程监管;建立涉密资料、程序、设备管理台账,严格规范存放使用;定期排查涉密电脑及存储介质使用隐患,严禁违规联网;发现泄密隐患第一时间上报,筑牢部门保密防线。
办公室主任(兼职保密员):协助落实保密日常事务管理;统筹保密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与销毁全流程规范管理;完善保密台账资料,配合开展保密检查、培训及应急筹备;落实日常保密巡查提醒,衔接对接上级保密工作各类事务。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七条 密事项范围
(一)国家秘密
中心承担的军工项目、涉军科研课题、涉密国防科技报告及其相关技术参数、图纸。
(二)学校和中心秘密
核心技术资料:自主研发的工艺规程、特殊加工方法、独创的实训教学方案、未申报专利的科研成果、软件源代码。
科研项目信息:未公开的科研项目申报书、合同、中期报告、结题报告。
图纸数据:涉密或敏感产品的设计图纸、三维模型、数控加工程序(代码)。
学校规定的各类保密资料、文件等。
(三)内部管理信息
重要设施设备的采购渠道、关键安防系统布局图、门禁密码/密钥。
未公开的招投标文件、重要合同。
(四)涉密设备
用于储存涉密文件的电脑、硬盘的各类设备。用于涉密加工或储存涉密信息的工控机、服务器、移动存储介质、高端精密仪器。
第四章 保密风险防控规定
第八条 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第九条 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采用三审三校”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专兼职人员要积极参加保密知识或学校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保密培训。
(七)保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为优秀。
第五章 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条 事件定义
保密突发事件是指:涉密载体(文件、图纸、U盘)丢失、被盗;涉密计算机或介质违规连接互联网;涉密区域发生入侵;发现疑似泄密行为;收到勒索病毒攻击可能导致数据泄露等。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程序
(一)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向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学校保密办。对于涉密载体丢失/被盗现场、发现非法入侵的痕迹,任何人不得随意翻动,应保护好现场。若发生涉密计算机违规联网或疑似病毒攻击,发现人应立即拔掉网线,切断网络连接,防止数据外泄扩散。
(二)核实与研判: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确认为突发事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一级保密部门报告。
(三)控制与追查
丢失/被盗:立即封锁相关区域。调取监控录像,排查进出人员。协助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评估涉密内容损失程度。
违规联网/病毒攻击:技术组立即对涉密计算机进行镜像取证。检查日志,分析数据是否被传输、窃取。进行病毒查杀或系统重装。
疑似泄密:立即约谈相关人员。暂停其涉密权限,收回其门禁卡、账号密码。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出现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要追究相关涉密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程训练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下一条:工程训练中心新进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