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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训练中心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工程训练中心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试行)


仪器设备是中心开展实训教学、创新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等工作重要保障。中心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是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按照

《重庆科技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维护保养

(一)中心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的原则,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主要由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人应按仪器设备出厂说明书中规定的保养周期,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仪器设备维护与保养。

(三)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应进行清洁、检查、调试等常规维护保养工作。

(四)仪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清洁、紧固、润滑、调整等),并做好相关技术数据记录。

(五)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纳入相应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考核内容。

二、仪器设备的维修

(一)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本着“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发挥设备最大效益”的原则。

(二)凡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非责任事故原因造成仪器设损坏的维修,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由实训部提出书面报告、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采购部门负责协调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设备管理责任人积极配合做好维修工作

质量保证期外,因非责任事故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维修,按下列方式进行:

1.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按照“报修、维修、验收结算”程序进行流程见附件1

1报修。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管理责任人分析故障情况对不能自检自修的设备,实训部联系、推荐潜在维修单位,填写《仪器设备报修单》附件2,及时向中心报修。

2维修。由选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设备管理责任人积极配合做好维修工作。

3验收。维修人员根据报修情况维修设备,排除故障,恢复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填写《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单》附件3中心办公室、实训部负责人、设备管理责任人对仪器设备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故障排除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4结算。维修工作结束后,实训部及时将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单》及维修费用发票送交中心综合办公室,由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单位价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实训部提出维修申请(附件4),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维修验收工作。提交维修申请时,需同时提供仪器设备近一学年教学实施计划及日常使用、维护记录等。维修工作经验收确认后,由中心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协商维修经费列支事宜。

三、仪器设备发生故障,要明确故障责任。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按照《重庆科技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学校有新的制度颁发,则以学校新制度要求为准。

六、本办法由工程训练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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