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中心制度 >> 正文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训)耗材采购、使用 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训)耗材采购、使用

管理办法


为做好实验耗材采购工作,保证教学运行,提高采购效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校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不计入固定资产的实验耗材采购,主是指中心在实践教学中的实验所用耗材

二、申请

(一)中心每年组织三次集中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二)各教学组根据实验(训)教学任务采购计划(附件1经实训部汇总、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批。

(三)提交采购计划时应遵守“计划充分,杜绝浪费”的原则。集中采购计划提交后原则上不接受更改或临时追加采购内容。

三、采购

(一)集中采购由中心综合办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货物和服务类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招标采购。

零星采购由实训部负责。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货物和服务类零星采购申请提交的通知》(计财函〔20192号)采购过程和价格严格管控,学生不具备采购资格。

四、验收

库房保管员依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核对所购物品的数量和规格,检查所购物品的质量和性能,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同时完善入库登记表附件2

五、领用

各教学组根据需要填写领用登记表附件3并领取耗材,领取的耗材由教学组自行保管库房保管员每学期向中心报告一次账务管理情况。

六、经费支出

经办人保证票据的合法性,经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及时报帐。

七、其他说明

(一)正常采购程序无法满足的突发或应急采购项目,事后应及时完善采购申请,同时提交情况说明。

(二)本办法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三)本办法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训)耗材采购申请表

2.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训)耗材入库登记表

3.工程训练中心实验(训)耗材领用登记表


上一条:工程训练中心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下一条:工程训练中心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试行)